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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假冒機關的「假檢警」詐騙手法多為撥打民眾電話並屏蔽來電號碼,以被害人證件遭冒用身分辦理各項文件、請領健保補助或電話費未繳等理由設局。刑事局分析,今年上半年總財損高達1億3586萬元,被害者有6成6年齡高於50歲,顯示退休人士賦閒在家,較易成為此種詐騙的潛在被害人。
案例宣導:
北部地區1名70多歲高姓退休男子,今年9月初接到一通未顯示來電號碼、自稱戶政事務所人員電話,稱有人持有高男的身分證件資料來申辦戶籍謄本,故來電確認。高男向對方表示並無請人代辦後,對方表示將協助轉接警察單位報案。
隨後,高男接到同樣隱藏號碼,且自稱林姓警官的電話,要求高男加LINE製作筆錄,另傳送數張翻拍之偽造司法文書,稱高男因證件遭冒用而涉嫌販毒罪,且經通知三次未到庭而遭法院通緝;又稱該案由地檢署張主任檢察官承辦,須依照指示加入該假檢察官好友,俾利配合調查有助於證明於高男清白,過程中張主任檢察官強調案件尚在偵查,本於偵查不公開的規定,不得向家人透露。
高男不疑有他聽從指示,自行提領「公證金」40萬餘元並交付到府取款之公證處專員,隨後詐團繼續要求高男設定約定轉帳195萬元至指定「公正帳戶」,高男配合轉帳後開始起疑,上網至法院通緝系統查詢未發現通緝資料,始覺受騙,向警方諮詢後報案,共損失約235萬。
提醒民眾,警方不會用通訊媒體製做筆錄、法院不會通知監管帳戶,常見假冒機關(公務員)詐騙手法關鍵字為「證件遭冒用」、「偵查不公開」、「帳戶涉洗錢或其他不法」、「加LINE定時回報」、「監管帳戶」、「繳交公證金」並層層轉介其他機關主動聯繫,事實上聯繫人都是詐團。